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专业
专业层次 | 招生范围 | 学习 形式 | 学位 | 学制 | 培 养 目 标 | 主 要 专 业 课 程 |
法学专业专科起点升本 | 社会招生委托培养 | 业余学习 | 法学学士 | 学制3年,最短学习 年限2.5年,最长学习 年限6年 | 培养德才兼备,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、合理的知识结构,具备依法执政、科学立法、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、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,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、应用型、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。 | 专业基础与主干课程:物权法、合同法、侵权责任法、企业公司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国际公法、国际经济法。 |
专业学位课程:民法总论、刑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。 | ||||||
财务管理专业专科起点升本 | 社会招生委托培养 | 业余学习 | 管理学学士 | 学制3年,最短学习 年限2.5年,最长学习 年限6年 | 培养应用型、法商结合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、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,能掌握管理学、理财、金融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,擅长财务分析、风险管理和资本运作,从事财务、金融管理与咨询工作的中高级财务管理复合型专门人才。 | 专业基础与主干课程:西方经济学、统计学原理、货币银行学、审计学原理、财政学、高级财务会计。 |
专业学位课程:管理学原理、会计学原理、财务会计、成本会计、财务管理。 | ||||||
工商管理专业专科起点升本 | 社会招生委托培养 | 业余学习 | 管理学学士 | 学制3年,最短学习 年限2.5年,最长学习 年限6年 |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全面的社会人文知识,培养应用型、法商结合、有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,并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的经营管理类人才。 | 专业基础与主干课程:西方经济学、财务会计、统计学原理、组织行为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财务管理。 |
专业学位课程:管理学原理、会计学原理、运营管理、战略管理、市场营销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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